写在07年的开始
秋末杂想
十九祭文
傻子和白痴是好朋友
傻子喜欢和白痴聊天
因为她觉得白痴很白痴,很好玩,跟她在一起时觉得自己很有优越感——感觉自己比她聪明好多啊
白痴也很like与傻子玩
因为她觉得傻子很傻,很有趣,跟她在一块时自己也很有优越感。。。
当听到有人说她们是“物以类聚”时,她们立即反驳。
反驳过后,突然觉得那人说的对
傻子突然觉得自己有时也很白痴
白痴也突然发现自己有时其实也挺傻
然而白痴依然白痴,傻子依然傻
但是,她们依旧很开心,依旧是好朋友。
傻瓜与天才
他们成为朋友因为:
傻瓜很崇拜天才,因为他觉得天才是个天才,很聪明,什么都懂,什么都会的样子
天才很羡慕傻瓜,因为他认为傻瓜虽然傻,但却很单纯,永远都是快快乐乐的
傻瓜希望自己是天才
天才希望自己是傻瓜
傻瓜听到天才说他希望变成他时很惊奇—居然有人羡慕他,他开始觉得天才也有天才的傻
天才听说傻瓜的惊奇时很惊奇:原来傻瓜不知道其实傻瓜也有傻瓜的天才
天才听说傻瓜希望变成他时一点也不惊奇,因为有太多的人都想变成他,但是却奇怪为什么别人想变成他,他并不觉得值得羡慕,不觉得自己快乐啊
我觉得:
就像发现别人的缺点总是比发现自己的缺点容易一样
其实我们也更容易看到别人的优点。更容易忽略自己的优点
归国
习惯于失去(后跟RICARD的点名问题)
和生命等价的东西
都不喜欢
最让人痛苦的东西
不写
对她的疯付全部责任
不睡觉
不清楚,现在不考虑这些
不玩,太白痴
人所能及的神圣
从古至今,对于所有渴望超凡脱俗的人来说,肉体是信徒永远的痛。因为肉体活着就以为着来自欲望的折磨,而最后的结局就是尘灰落土。神是没有肉体的,所有神不会有痛苦,更不会死亡。肉体似乎也是一切生命的根源,它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自己动物的地位,从而自立成神。为了达到神的境界,愚蠢的人们企图通过禁断肉欲,摧毁肉体固有的生物本能,从而获得神性。
我经常思考,由这个途径,是否真的可以达到目的。这个思考本身就是矛盾的存在,目的本就是肉欲的结果,而又是为了追求神性,那么结果会是如何呢?展望历史,世界三大宗教的起始人,无一不是通过非人的苦刑,而得到信仰的力量,施加莫逆脱俗在沙罗双树下,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,默罕莫德出走麦加,他们的做法是违背自然的,但是也是有效的,虽然大多在生前没能看到自己的丰功伟绩,但是还是得到了史诗的结果。那是我曾经向往的,但是随着岁月的流失和个人视野的扩展,眼前的一切给我指明了更光明的道路。克制自己是对生命的亵渎,也是对自己灵魂的亵渎,我们可以没有七情六欲,但是我们不能放弃自己本身全部的欲望,每个人的内心,都有着一股潜在而且积压以久的欲望,因为它太丑陋,太原始,被无用的伦理和粗俗的教育掩盖了。人之为人,就是在于他身上的动物性和对神的向往,那向往其实就是一种贪欲,我不相信世界上有毫无动物性的凡人。可惜的是,今天的社会,人忘记了自己欲望的基本根源,只把目光停留在最低级的东西上。更被弱智的美德教育的失去了动物应有的东西,最原始的人性已经在现在的社会渐渐逝去,留下的只有平庸的孱头和被人戏弄的人偶。
每个人都决定,自己很与众不同,独一无二,但是事实是什么?我从来不相信,人和人生下来能力是一样的。天赋,这个叫人恶心的东西,的确起了不能改变的作用,王者永远为王,棋子永远是棋子 。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回头想想,眼前的路看着似乎很多,其实最后能走的只有一条,无论你怎么回避他,你还是走在那路上。就象ROMEO听到JULIET的死讯,喊出一句"Is it e’en so? then I defy you,stars!"本以为自己能操控自己的命运,结果还是戏剧的死了。为什么悲剧经典,因为人们都希望在别人身上给自己的不幸找到安慰。如果真理是一把剑,那么,圣人就是能挥动那把剑斩杀违抗的人,一切的理论,一切的真理,在极端的暴力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。而那真理之剑,永远静静的插在社会巅峰的石头里,而我们应该做的,就是尽可能的理解我们失去以久的饿东西,找到自己所能及的神圣,去拔出那把剑。上帝给了我骄傲的翅膀,我把他折断,从而我获得了自由。